关于
离婚诉讼案件的审判流程及其期限,其开庭及宣判日期皆不是固定不变的。
根据一般的法律规定,
自诉讼案件被提起,并确定为
简易程序进行,这段流程所需时间通常限定在三个月以内;而当案件转为普序审判时,其所需的审理周期通常在六个月之内。
然而,这个约略的期限仅仅是一个参考标准,现实中不同复杂程度的案件、法院的审理繁忙度以及相关文件的送达速度等多重因素都会对整个过程产生影响。
对于存在
财产分配纠纷、
子女监护权争议悬而未决或被告失联需公告送达等特别情形的案件,审理周期可能相应地延长。
此外,经过开庭审讯之后宣布最终裁决的期限,简易程序的案件大部分将在自
立案当日起第三个月内完成审理;而对于普序审判而言,从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便可宣告审理结束。
若是出现必要的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话,必须经由该法院院长批准才能延长至总计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