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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了。户口在一个儿子名下。老人有耕地,其他子女平摊赡养费和丧葬费。老人的地可以平分吗?

ask****734 黑龙江-绥化 收养赡养咨询 2026.02.10 20:25:44 455人阅读

老人去世了。户口在一个儿子名下。老人有耕地,其他子女平摊赡养费丧葬费。老人的地可以平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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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28242条

耕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可继承。若子女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老人承包合同未到期,其他子女可协商平分继续承包。若不是同一组织成员,不能继承承包经营权。大家可先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找调解机构调解,或走诉讼途径解决。

2026-02-10 20:26: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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