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司法实践中,
缓刑制度的适用均需依据诸多因素全面综合加以衡量和判断。
如若曾经有不法行为留
有案底记录,须强调这并不意味着绝无可能判处缓刑。
然而,这其中的困阻亦不可忽视。
以若干情形举例说明,如被告人行为虽属主观非故意过失,且与当前案件发生期间相隔遥远,同时本次
犯罪行为本身情节轻微,被告人具有悔罪之意,且经判定并未产生再
犯罪风险,以及不会对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等条件齐备时,方可考虑予以缓刑处治。
譬如,假设某位被告人曾因交通
肇事罪(即
过失犯罪)而遭受
刑事追究,如今再次涉及轻微
盗窃罪行,若他能够主动退回涉案财物、获得
受害人谅解、表达真诚
认罪悔罪态度,尤其是经过周全评估后认定其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的话,便存在着
判缓刑的可能性。
然而,终究能否获得缓刑
刑罚,仍取决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于个案的实际情况做出合法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