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进行
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在
分居阶段所获得的收入,原则上应视为双方
共有财产。
然而,如果能够提供足够的
证据,证实在分居期间,夫妻俩已经就各自拥有的财产做出了明确的约定,或者该收入源自于个人独立的工作和投资行为,并且与他们的婚姻生活毫无关联,那么这部分收入便有可能被判定为
个人财产。
一般而言,要想在
离婚财产分割阶段将分居期间的收入归入个人财产范畴,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例如
书面形式的
财产分配协议以及收入来源的清晰证明等等。
倘若无法提供此类证据,那么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这些收入往往会被视作
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并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如对家庭的贡献程度、对子女的
抚养义务等方面因素进行合理且公正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