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际,女方能否获得男方支付给自己的款项,这与诸多因素息息相关。
倘若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双方曾积累了一定数额的
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在此情况下,女方享有依照法律规定对这些
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配的权利。
例如,婚后所取得的
工资收入、奖金收入、生产经营所得等等。
然而,若男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诸如
重婚、与他人
非法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等严重过错行为,从而导致
婚姻破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有权提出
损害赔偿的诉求。
除此之外,如果女方在婚姻生活中承担了更多的
抚养子女、照顾老人以及协助男方处理工作事务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在离婚之时,她也有资格向男方索取相应的
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以上提到的各种情况均未发生,仅仅是出于个人原因而寻求金钱上的支持,那么这样的要求往往很难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
因此,需要根据每种具体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深入解读,以作出明智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