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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虚假事实借钱不还,算诈骗罪吗

以编造虚假信息借款并拖欠未偿还之情况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然而这涉及到对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
诈骗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如下:犯罪主体须是具有非法占有主观故意之人,其通过捏造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手段,从他人处获取了数额较大公共财产私人财产
若借款方自始便无偿还债务的诚意,通过虚构借款用途、夸大自身还款能力等方式获得借款,且在取得款项后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且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通常为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为诈骗罪。
然而,若借款方在最初确实有意愿偿还债务,但由于种种原因最终无法按期偿还,那么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视为诈骗罪,而应被视为一种普通的民事借贷纠纷
在此类情况下,债权人可采取民事诉讼等合法途径来追索所欠债务。
最新修订: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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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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