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精神出轨”并非一个明确的法律术语以及作为判定
离婚的法定理由。
有关离婚裁决的最终决定,是基于
当事人之间的真实且显著的
感情破裂程度。
若有一方声称因为另一方出现了精神上的背离行为而要求离婚,那么他们必须展示与之相符合的重要
证据,以证实其夫妻间的感情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此类证据例如双方感情不合的通信内容,冲突爆发时的现场录音或录像等等。
受理案件的法院将会对众多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这些因素包括婚姻的原始基础、
结婚以后的情感状态、导致离婚的具体原因、夫妻关系发展到目前为止的状况以及恢复和谐关系的可能性等等。
如果缺乏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感情已经破裂,那么首次
提出离婚请求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批准;然而,在经过人
民法院做出了不准许离婚的判决之后,如果双方在此期间持续
分居一年后,其中任意一方再次提出
离婚诉讼,那么法院应该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