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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女的夫妻离婚,财产判决是怎样的

张** 湖北-咸宁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15 11:49:03 346人阅读

有子女的夫妻离婚,财产判决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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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个人财产归个人不参与分割;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适当多分;有隐藏等侵害共同财产行为的一方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多种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为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能保障子女权益。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少分或不分是对其不当行为的规制。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情况复杂多样,若遇到相关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2026-01-15 17:5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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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方式以协议优先,若双方能达成协议,按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同财产涵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及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而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3.分割共同财产时,为保障子女生活和教育需求,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适当多分。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明确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范围,可签订财产协议。
2.离婚时双方应积极协商财产分割事宜,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遵循法律规定处理。
3.若发现一方有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另一方可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15 17:14: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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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等。
3.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得到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些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4.分割共同财产时,为保障子女生活和教育需求,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适当多分。
5.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分割共同财产时,该方可能少分或不分。

2026-01-15 15:42: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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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
(2)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
(3)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4)分割共同财产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适当多分。
(5)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分割时该方可少分或不分。

提醒:离婚财产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15 13:55: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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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共同财产,达成一致协议。
(二)若协议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范围,共同财产参与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四)分割共同财产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适当多分。
(五)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分割财产时该方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6-01-15 13:06:05 回复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8、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12、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对照一下,没有上述情节的话,不会判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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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6 159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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