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夫妻双方在
离婚之际所涉及到的共同购置房屋的资产分配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二人的
共有财产。
按照普遍的法律规定,如果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购置的房产没有特别的约定,应当被视为夫妻两人的共有财产。
接下来,构成共有的
夫妻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呢?这可以通过如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通过夫妻之间的友好协商,以达成
财产分割共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协议分割;
其次,若是无法达成
协商一致的话,就只能由法庭来裁决,即所谓的
法律诉讼分割方式。
法庭在审理这类财产分割案件时,会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夫妻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程度、孩子的
抚养状况、双方的居住需求以及房产的市场价值等等。
另外,如果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夫妻中的一方在
结婚前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而婚后则是由双方共同承担贷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共同偿还的贷款和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提出分割请求。
最后,如果在婚姻关系中,有一方存在过错行为,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他或她可能会面临少分的情况。
总的来说,具体的财产分割方案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