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
侵权责任的形成具备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存在被视为不当侵害的行为,如侵犯他人的财富、人身权益等。
其次,必须出现相应程度的损害结果,如人体损伤、
财产损失等。
第三点在于,被视为不当侵害的行为与所产生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也就是说,损害结果是由该不当侵害行为直接引起的。
最后一个条件是,
行为人事先就具有
侵权的过错,这其中不仅包括故意的情形(也就是行为人明晓其行为会不可避免地导致损害结果,却仍旧有意为之),还包括过失的情况(即行为人本应预见到自身行为可能带来的损害后果,却由于粗心大意未曾预见到,抑或是虽已预见却错误地坚信可以避免这种损害)。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官需要对上述各项要素进行综合考虑,以评定是否构成了一般侵权责任,进而根据此判断侵权者应该承担何种
赔偿责任以及具体的
赔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