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婚生育之子女,其
抚育费用一般自子女诞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符合我国现今法律规定,非婚所生之子女亦享有如同婚生子女相同的权益。
对于未能亲自养育
非婚生子女的亲生父亲或母亲,他们有义务承担未成年子女或是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育费用。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过程中,确立
抚养费用的起始计算时间,常常是以子女实际所需抚育作为首要考虑条件。
倘若双方关于抚育费用的支付事宜已有明确约定,便应严格遵守约定条款执行;如无约定,则一般自子女出生之日起,未直接进行养育工作的一方即已负有支付抚养费用的责任。
家庭抚养费用的金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