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若其中一方拒绝承担支付
子女抚养费用的责任,那么另一方则可以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当一方未能依照约定支付
抚养费用时,另一方可尝试与其进行沟通和协商,尽力让其按照先前达成的协议或法院所作出的裁判结果,按期履行支付
孩子抚养费的义务。
然而,如果经过多次协商仍然无法取得满意的效果,那么另一方便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决对方支付
拖欠的抚养费用。
待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后,若对方依然拒绝履行支付义务,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对方财产等多种手段,确保抚养费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此外,对于那些长期
拖欠抚养费且
情节严重者,他们的行为甚至有可能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而对其个人的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好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
离婚协议书、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相关证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