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工程造价师
司法鉴定领域,有关
鉴定费用的承担事宜一般需要遵循"谁主张、谁负担"的基本原则展开。
然而,最终应当由何者承担此项费用还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判断。
例如,在
民事诉讼程序中,通常会先行由提出鉴定申请的一方预先垫付鉴定费用。
倘若鉴定结果证实了申请鉴定方的主张成立,那么这笔费用便可能由
败诉方最终承担;反之,若鉴定结果显示双方均存在责任,则可能按照各自所负责任的比例进行分摊。
至于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若合同对于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已有明确规定,则应严格依照合同约定执行。
若合同未对此作出明确约定,则通常由法院根据该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公平原则予以裁定承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