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的支付期限,根据司法实践中法院的普遍裁决,通常截止于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或者具备独立生活能力为止。
然而,“独立生活”这一表述并不仅仅涵盖年满十八周岁的人,它也包含了虽然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但是已经可以通过自身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准的情形。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十六周岁,但尚
未满十八周岁,且他们的劳动收入成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那么父母就有权利停止向他们支付抚养费。
然而,如果由于特殊原因,例如身体残疾、严重疾病等,子女无法实现独立生活,即便他们已经超过十八周岁,仍然有可能需要父母继续提供抚养费用。
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最终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