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问题在于确定该店是在缔
结婚姻之前或之后设立。
若在婚前已经开张营业,那么在婚后所获取的各类收益基本都会被视作是夫妻双方共享的财产;反之,倘若婚后才开始运营,则店铺的全部资产以及所产生的经营收益都将被认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
在
离婚之际,处理这些财产的途径主要有两个:第一种是由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对店铺归属权、价值补偿等事项的一致看法,并将其书面记录下来;另外,如果协商无果的话,可以请求法院做出裁决。
在此类情况下,法院会全面考虑到店铺的实际运营状况、双方对此的投入程度、离婚之后个人的生活需求等等各方面因素,进而作出公正明确的归属判定。
假如某一方以取得店铺的
产权作为最终结果,通常需要对另一方给予适当的
经济赔偿。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为了确保
财产分割的公允合理性,必须提供详实的店铺财务数据和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