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过程之中,
诉讼费用的承担标准通常遵循以下既定原则:即
败诉方负担
诉讼相关费用,这是一项昭然若揭的准则。
然而,值得特别警惕的是,对于存在部分胜利、部分失败情形的案件,法院将会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决定双方各自分摊诉讼费用的比例。
倘若经过调解,双方秩序达成共识,那么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将由双方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如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法院作出最终决定。
关于
撤诉案件,其受理费用将由原告一方承担,但需按照规定减半收取。
至于那些适用
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其受理费用亦将按规定减半收取。
若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结束之后提出减少
诉讼请求金额的要求,那么减少请求金额部分的受理费用将由
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责承担。
总而言之,诉讼费用的承担应以公平合理为基本原则,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