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的房地产转变成为其中一方单独享有所有权,通常有两种主要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可以通过婚姻期间的财产协议来实现。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需签署一份书面协议,明确地将该处房地产指定为仅由某一方单独拥有,并且还需要对这份协议进行公证。
虽然公证并非强制性的要求,但是它能够有效提升协议的
法律效力以及其
证据力。
其次,也可以通过办理房地产
过户手续来达成这个目的。
这就意味着夫妻俩需要共同前往房地产
登记机关提交必要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身份证件证明、房地
产权益凭证、如果已签署了婚姻期间财产协议的话则需要带上公证书,同时还需要填写相应申请表格。
在办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
法规,缴纳所需
税费后完成房地产过户登记事宜。
值得强调的是,假如该处房地产仍有
抵押贷款尚未偿清等情况,那么这将有可能对房地产变更手续的顺利进行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与此同时,婚姻期间的财产协议及过户行为都应当基于夫妻双方自愿的真实意愿,且不得存在任何
欺诈、
胁迫等
违法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