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裁定依据主要在于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实在无法挽回,并非单纯地考察男方父母的境况如何。
一旦作出了离婚的决断,首先应尝试以和平方式进行商谈,以便就诸如财产的分配、子女的
抚养责任等事项达成共识,并据此签署
离婚协议,然后前往民政部门办理正式的
离婚手续。
倘若协商未能取得满意结果,那么其中一方便可向当地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仔细审查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财产状况以及子女抚养条件等等。
例如,当夫妻因为感情不合而长期
分居达两年以上;一方出现
重婚行为或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等情况时,法院通常会认定为感情已经破裂,从而做出离婚的判决。
关于财产的分配问题,法律规定原则上
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然而同时也会考虑到子女的利益以及女方的特殊需求,对于没有过错的一方,法院也可能会给予适当的倾斜。
至于子女的
抚养权,法院将会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做出最终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