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金华法律咨询 > 金华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离婚结束后,房屋还处于共同共有吗

离婚结束后,房屋还处于共同共有吗

曾* 浙江-金华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08 06:11:57 442人阅读

离婚结束后,房屋还处于共同共有

其他人都在看:
金华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金华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离婚后房屋是否共同共有取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情况。若离婚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明确房屋归属,房屋归约定或判决的一方,不再共同共有;若离婚时未分割该房屋,则仍属双方共同共有。
2.解决措施和建议:
-若已明确归属,取得房屋一方应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保障自身权益。
-若未分割,双方可先友好协商分割方案;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分割。

2026-01-08 11:21:04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后房屋是否共同共有,要依据离婚时财产分割状况来定。按照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可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2.要是离婚协议或者生效法律文书已明确房屋归属,那房屋就归约定或判决的一方,不再是共同共有。
3.若离婚时双方没对房屋进行分割,这房屋依旧是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双方能再协商分割,也能向法院起诉来分割共有财产。

2026-01-08 09:51:08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离婚后房屋是否共同共有取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情况。按照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可协议处理,也可由法院判决分割。
(2)当离婚协议或者生效法律文书明确了房屋归属,那么房屋就归约定或者判决指向的一方,不再处于共同共有状态。
(3)要是离婚时双方并未对房屋进行分割,此房屋依然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再协商分割,也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有财产。

提醒:离婚时务必明确房屋等重要财产的分割,若未分割后续协商不成起诉解决可能耗时费力。不同离婚财产分割案情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08 09:25:08 回复
咨询我

(一)若想明确房屋是否共同共有,先查看离婚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若其中已明确房屋归属,那么房屋归约定或判决的一方,不再共同共有。
(二)若离婚时未对房屋分割,该房屋属双方共同共有。此时双方可自行协商分割方案。
(三)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6-01-08 08:23:0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离婚后房屋是否共同共有取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情况,有明确归属则归一方,未分割则仍共同共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可协议处理或由法院判决分割。若离婚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已明确房屋归属,那么房屋就归约定或判决的一方,不再是共同共有状态。若离婚时双方未对房屋进行分割,该房屋依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财产,之后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分割,也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存在疑问,或者不清楚房屋是否属于共同共有以及如何处理,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且合适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08 07:32:30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什么是共有房产?共有房产: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按其形成时的情况不同,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共有人各有明确的份额,如3个人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其中1人出资1/2,另外2人各出资1/4,如果他们议定以出资份额作为该房屋所有权的占有份额,这样,各人享有的份额就不同。他们应各自按自己所有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将这一房屋出租,占1/2份额的共有人就有权得到房租收入的一半,而其余2个共有人则只能各得1/4。在支付房屋维修费用或交纳与该房屋有关的税金时,也应按这一比例分别承担。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共同共有是共有人都不能在共有的房产中分出自己的份额。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房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平等的义务。如配偶之间对房产的共有,除了双方另有约定者外,一般均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房产若要转让,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任何一个共有人都不能擅自处分,否则这种处分将被认定为无效。对于一些形成时间较久的共有房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共有人都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各自的份额,应当认定这种共有为共同共有。房产共有人的权利一、房产共有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共同共有房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换而言之,在共同共有关系存在期间,部分共有人无权擅自处分共有房产。在现实生活中,常会出现部分共同共有人伪造其他共有人签名或私章,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行为。作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共有人,可以该行为未经自己同意为由,向主张该行为及相关合同无效,并且侵权人应将房屋状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值得注意的是,一般在这种交易中,第三人取得房产的行为往往是善意的(这仅限于第三人不可能得知房产权属为共同共有),对该侵权行为不负责任。如果恢复原状将严重影响第三人的生活,那么侵权人应对第三方进行补偿或赔偿。二、共有房产的分割共同共有关系终止,包括共有人死亡、婚姻关系终止、共有等几种情况。对于共同共有房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无协议的应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等分。鉴于房产是特定物,受不可任意分割的限制,故多采用折价进行分割。无论是协议分割还是折价分割,原则上都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房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的生活、生产等。三、房屋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在共同共有房产分割完毕后,一部分房产所有人需要出卖其所有房产的,如果该部分房产作为未分割前共同房产的一个整体或配套使用,那么,另一部分房产所有人享有优先的购买权。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可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专业解答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4.09.07 1810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