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标侵权案之
管辖权的相关立
法规范主要覆盖以下几个层面:第
一,就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发的相关
民事诉讼而言,应由该等
侵权行为发生地、
侵权商品储存和扣押地以及被告所在地所属的各个基层人
民法院进行
管辖。
而所谓"侵权行为发生地",则包括了诸如正在制造或生产的侵权商品所在地、已经出售的侵权商品所在地点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场所。
第
二,若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多个法院均具备管辖权的状况,那么作为原告方的
当事人有权选择向其中任意一家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
最后,当涉及到的是那些重大且疑难复杂、具强烈社会影响力的商标侵权案件时,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标准与范畴,指定专门的管辖法院或提升案件等级予以管理监督。
综上所述,明晰商标侵权案件的管辖权设定,对广大涉诉当事人以合法方式保护自身权益的过程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