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下,对于被判以
贪污罪名并处以15年
有期徒刑者,其
减刑需确实考虑到多项因素。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条款,确定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
然而,减刑的可能性及其幅度,主要取决于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行为表现,包括是否真诚地承认自己的罪行,是否严格遵守监规纪律,是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以及是否积极参与劳动等多个方面。
若罪犯在服刑过程中有
立功表现,例如成功阻止他人实施重大
犯罪活动,或者向狱方或外界揭发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且经过查证属实等,则可获得更为宽大的减刑幅度。
然而,关于具体的减刑情况,需要由负责执行
刑罚的机构根据罪犯的全面表现,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减刑建议书,最后由人
民法院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