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罪的成立,并不以追求经济利益为必要条件。
而它所面对的
犯罪场景,主要是以可辨识为毒品并进行非法的售卖,或是存在贩卖的企图,却以非
违法的手段去获得毒品。
只要实际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无论是否从中谋求到了经济利益,均可以认定为此类恶
性犯罪的既遂形态。
在理解并应用
刑法学理与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此类犯罪的打击着重于对毒品流通过程以及毒品扩散态势的有效遏制,从而达到保障公众健康权,维护社会
公共秩序的重要目标。
即便贩卖者在某个具体的交易环节未能实现盈利甚至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
经济损失,只要其行为符合贩卖毒品罪的全部
构成要件,就应依照法律
法规,承担起应有的
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