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醉酒驾车的
刑事案件中,检察机关往往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
起诉决定。
通常情况下,决定不起诉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相对较低,且并未对社会产生严重影响,如未引起
重大交通事故或危害到公众安全;
其次,如果被告为首次触犯
刑法,且自愿认罪并且认真反省自己的
违法行为,表现出非常诚恳的悔过之意,例如全力协助
侦查机关开展调査工作、自愿承认行为过错并接受相应
处罚等;再次,如果
犯罪情节较为轻微而且存在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例如被告有
自首情节),那么检察机关也可能做出不起诉处理;
最后,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
证据存在问题,无法构建完整且合理的证据链条,也同样可能导致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
但是请大家务必注意,醉酒驾车已构成
危险驾驶罪,在做出是否提起
诉讼的决定时,检察机关将全面考虑各类因素,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展开判断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