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只要在借贷过程中没有存在明显的
非法占有的动机与企图,也没有故意编造
虚假信息及隐藏真实状况,同时亦始终保持着还款行动,仅仅是由于某些客观原因使之最终未能全额偿清
债务,那么这样的经济行为一般并不符合诈骗罪的定义。
然而,若在借款之时便已经明确知晓自身缺乏偿还能力,却仍然大量举债并任意挥霍,或者将所借资金用于
违法犯罪活动等,则有可能被视为具有诈骗性质。
对于是否构成诈骗罪,我们需要全面权衡各相关方的主观意图、款项用途以及还款表现等多个层面的因素。
倘若
出借人对
借款人的行为持有怀疑态度,认为其
涉嫌诈骗,那么他们有权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举报,并请求权威机构展开详细调查与确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