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任务在于确立借贷父母款项购置房产行为本身所具有的性质特性。
如若在此过程中能够充分证实这笔款项确切为
借贷关系存在,则该笔
债务无疑将被归类于夫妻联袂享受的共同责任义务范畴之内。
至于房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假设房产仅登记在其中一位配偶的名下,并且购置房屋所需的大额资金主要来源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积累,那么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将其视为夫妻双方共享的
共有财产,然而在进行
财产分割的时候,我们会充分考虑到借款的偿还状况以及双方在购
买房产中所做出的贡献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同样可以被视为夫妻双方共享的共有财产。
在面临
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将会全面权衡夫妻双方在购置房产过程中的
出资情况、婚姻持续时间的长短、是否存在过错等诸多因素,并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来确定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以及分割比例。
与此同时,夫妻双方对于房产所有权归属以及
债务承担方式的约定也将对最终的处理结果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