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
离婚之后,女方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子女
抚养所需的费用,经过当地
司法机关裁决且采取了
强制执行措施后仍然未能支付,那么该女子很可能会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坊间称之为“拉黑”)。
在这种情况下,当地司法机构将首先要求女方履行其法律责任和义务,若女方具备履行能力然而故意拒绝支付,那么她可能将面临一系列严厉的限制性措施,例如禁止进行高档消费活动、限制其出国旅行等。
但是,如果女方的确处于经济困境而无法完全承担抚养子女的费用,此时她应该及时向司法机关阐述个人财务状况,并提供相关的
证据材料以供审查参考。
在经过全面审核之后,当地司法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尽管如此,即便女方现阶段确实由于经济原因无法全额支付
子女抚养费,她仍然需要积极与对方寻求协商或者向当地司法机关报告情况,以便共同寻找一种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