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诉讼离婚事宜的案件中,倘若一方
当事人始终未能取得联系,那么该法院通常将采用登报公告送达的方式来进行通知。
换言之,法院将通过发布公告的渠道
递交传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给另一方当事人。
待到公告时间届满之后,即便对方未能实际接到文件,但同样视作已经送达完毕。
一般而言,只要有充足且成立的
证据表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法院即可做出缺席审判。
然而,必须强调,所提交的证据质量及完善度直接关系到
诉讼结果。
例如,
分居证、
家庭暴力证据、不忠证据等等,这些都是能清晰反映婚姻走向崩溃边缘的有力证据。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广大诉讼者在提
起诉讼之前,务必精心仔细地准备并搜集相关证据,以确保自身的民事权益得以最大限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