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类不当行为在许多国家皆为非法之举。
在我国现行的教育
法规体系中,严禁任何教师使用肢体虐待或者变相体罚等手段来对待在校学生。
而将学生之手捆绑于木棍上进行抽打的做法,无疑属于严重的体罚行径。
从法律层面出发,教师的此类行为必然侵害到学生的人身权益,甚至有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所规定的
民事侵权案件。
倘若不幸导致学生身体受到伤害,且程度达到了一定标准,那这名教师还有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在此情况下,学生及其家长均享有向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申诉与举报的权利,并请求对相关
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此外,若学生的伤势较为严重,他们亦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相应的
损害赔偿。
总而言之,
体罚学生不仅违反了道德规范,更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