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吸收公众存款的款项金额,主要是根据与此有关的资金流水记录、财务凭证以及
合同协议等实证性文件来进行测算的。
普遍而言,我们会把所有经由各种途径吸收回来的资金进行综合计算。
这些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存入现金、通过银行转账处理、利用在线支付功能等不同的资金收取方式。
当涉及到一位存款者对账户进行多次存款时,我们会将他的总存款数额相加合计。
在此过程中,一定要扣除已经偿还的本金和支付出去的合法利息部分。
又如若发现
债权人以实物资产或公司股票等非货币形式提供的"存款",我们将其依照市场上合理的价值转换为货币金额后再纳入计算范围内。
然而,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会因为案件的特殊性质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具体规定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