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并未签署书面
合伙协议的情形之下,依然可以提起
诉讼程序,然而这将意味着我们将会遇到诸多挑战和难题。
为了成功地进行
起诉,我们必须拥有相应的
证据以证实确实存在着合伙关系以及由此引发的争议事实。
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能够证明双方共同
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与承担损失等方面的材料,例如出资转账凭证、聊天记录、
证人证词等等。
倘若缺乏充分且有力的证据支持,那么就很有可能使得我们的
诉讼请求难以得到法庭的认可和支持。
在实际的法律实践过程中,法院往往会对各类证据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和评估,以便确定
当事人之间是否真正存在事实上的合伙关系。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在最初决定建立合伙关系之时,务必签署书面协议,明确规定各合伙人的
权利和义务,从而避免在未来
发生纠纷时陷入维权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