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宣布解散时,所产生的
债务问题须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首要任务是,自解散事项发生之日起的第15个工作日内,该公司有义务成立专门的
清算小组,这个小组将会承担起清理公司所有财产,包括处理各项
债务业务在内的重要职责。
在整个
清算程序中,公司将依据法定的次序,用其拥有的全部资产去偿还所有的债务。
倘若公司的现有财产足以支付所有的债务,那么在清算工作完成之后,公司便可以依法进行注销,从而使得所有的债务都能够得到充分的清偿。
然而,如果公司的现有财产无法满足所有的债务需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们仅需要以他们已经
认缴的
出资额作为上限,来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而对于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们来说,他们只需以他们已认购的股份作为束缚,进而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股东们存在着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等情况,那么他们可能会被要求在未出资本息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