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针对各类
诉讼案件,特别是涉及金额或标的物价值的诉讼案件,其所建立的
诉讼费用体系普遍会依照具体案情进行逐段计算。
一般而言,财产
类别的案件会依据
当事人提出的
诉讼请求数额或者其对应之价格,从低到高按照一定的比例逐步累加计算出最终的应缴费用。
举例来说,如果被诉请求金额未超出10,000元人民币,那么每起此类案件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为人民币50元整;然而,若是当事人请求金额在该限度之上而至100,000元人民币之间,则需要额外缴纳按比例计算得出的费用,这一比例通常为千分之二点五(即0.025%);同样,若请求金额超过以上限定,并且在1,000,000元人民币与2,000,000元人民币之间时,需要进一步增加按照比例计算所得的诉讼费用,而这一比例将变为百分之二(即0.02%),如此周而复始。
对于非财产性质的诉讼案件,例如
离婚事宜引发的诉讼,每宗此类案件需交付的费用规格在人民币50元至300元之间。
当涉及到
财产分割问题时,若财产总价值未超过2,000,000元人民币,则无需额外缴纳任何费用;但若财产总值超过此限,则需要按照比例计算并交纳额外的诉讼费用,比例依旧维持在0.5%。
再比如涉及
名誉权、隐私权以及
姓名权等权利受侵犯的个人人格
利益纠纷的案件,需交纳费用的门槛额度在人民币100元至500元之间;其余非财产类案件中每宗需交付的诉讼费用在人民币50元至100元之间。
此外,
劳动争议案件因其特殊性,每宗此类案件的诉讼费用为人民币10元;至于行政事件类别的案件,其缴纳费用的标准将依照类别加以区别对待;同时,关于
商标、
专利等相关
知识产权案件,它们各自亦有独立的
诉讼费用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