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活动涉及到对受害者资金金额的认定问题,其关键性在于确定两个方面:第一种情况就是
行为人实际非法获得的资金总额。
换句话说,这是行为人为实现其不法目的,通过
欺诈手段从受害者手中获取的全部资金。
第二种情况则是在案件被揭露之前,行为人已经将部分资金归还给受害者,这部分金额应当从集资诈骗的总金额中予以扣除。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为了确保集资
诈骗金额的精确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例如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以及受害者的具体状况等等。
只有在全面、客观、精准的基础上,才能对集资诈骗行为进行合理的
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