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董事有权委托律师出席董事会议,然其行为必须遵循
公司章程与相关
法规之规定。
根据我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条文及企业治理原则,董事如欲委托他人参加董事会,应事先通知公司并向受托人发出书面
授权委托书,该书应明确授予的权限及其
有效期间。
然而,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或者特定类型的董事会决议中,可能会要求董事本人亲自出席。
同时,公司章程也可能对委托出席的条件、次数等作出更加具体的限制或规定。
总的来说,董事委托律师出席董事会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仍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