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二次
离婚诉讼之后,法院届时会根据诸多因素来确定并安排
传票的送达日期。
大致上,自法院完成
立案程序并将
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开始,至被告提交
答辩状(时限为收到本省份案文书之日起的15个自然日内),再经过法院对被告提交的答辩状进行审查和核定(时限为五个自然日内),最后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为止,整个过程大约需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
然而,实际的传票送达日期可能受到法院工作效率、案件数量以及送达方式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有所差异。
例如,如果选择直接送达,那么送达速度相对较快;反之,如果需要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那么送达所需的时间将会相应延长,一般情况下为六十天。
总的来说,从提
起诉讼到收到传票的全过程,大约需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但这只是一个大致的估计,实际的送达时间可能会更短或者更长。
关于具体的送达时间,建议您向负责审理此案的法院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