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医疗纠纷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我们通常遵循“谁主张、谁预先垫付”的公正原则。
当
医疗机构被鉴定为存在过失时,
鉴定费用便理所当然地由该机构承担。
然而,若医疗机构未被证实有任何过失行为,那么鉴定费用便须由提出鉴定请求的一方承担。
但是,在某些特殊事例中,法院会依据该病例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审查与评估,同时兼顾考虑双方的责任比例及各自的经济状况等诸多因素,从而作出更为公平合理的鉴定费用负担安排。
另外,
诉讼双方亦可通过友好协商来达成共识,并就鉴定费用的担负方式作出明确约定。
综上所述,尽管医疗纠纷鉴定费用的承担方式并不是绝对固定不变的,但它必须要紧密围绕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来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