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并出具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而对于涉及
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员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也需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此外,若需要进行检验或鉴定,则必须在检验报告与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编制工作。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如遇特殊情况,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可能会适当延长。
然而,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六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