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民间金融交易纷争的
案件处理过程中,当对此类
纠纷进行审理时,虽然无转账记录者,法院有可能会拒绝接受原告的
诉讼请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种情况是必然发生的。
在民间金融交易中,借贷的订立往往需要包含对借贷意愿及款项支付实况的双重确认。
而关于款项支付部分的证明则主要依赖于转账记录。
因此,倘若
诉讼当事人只能出具
借款协议或是其他表达了借贷意愿的相关凭证,而无法展示出相关转账记录或者其他能证实款项真实支付的证明文件,那么其
证据链就可能显得不够完整。
然而,只要能及时提供其他有力的辅助证据,例如
证人证词,或是对方亲口承认借贷事实的录音材料以及即时通信软件上的聊天记录等等,这些都可以成为证明款项实际支付给对方的证据,这时法院同样有可能批准原告的诉讼请求。
总的来说,在没有转账记录的情况下,诉讼的
胜诉可能性无疑会有所降低,但最终是否能够成功
申诉,还需结合整个案件的全部证据和事实才能做出准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