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情景之下,若男方持坚定的
离异意愿,然而女方对此持有反对立场,那么男方有权向相关司法机构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
在法院审核过程中,会对男女方之间的情感状况进行仔细剖析,以判断其真实破裂程度。
在此期间,法院需考量诸多因素,例如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情感状况、婚姻失败原因、当前的夫妻关系状态以及是否存在着和解的可能性等等。
倘若男方能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证实存在法定的
离婚条件,例如
重婚行为、与他人
非法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行为、残忍对待或抛弃
家庭成员、嗜赌成性或有毒瘾等恶劣习惯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合导致
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等,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做出离婚判决。
然而,若
证据不足,女方又坚决反对离婚,并且没有出现法定的离婚条件,那么法院通常会作出不准许离婚的决定。
但是,男方在
判决生效的六个月之后,若有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仍可再次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