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贪污罪犯满足特定的法律要求,他们是可以获得
减刑的。
减刑取决于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行为和表现。
如果罪犯能够严格遵守监狱的规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且确实展现出了悔过自新的态度,或者有
立功的行为,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减刑。
这里所说的“确有悔改表现”,通常包括承认自己的罪行并对其表示忏悔,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以及监狱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教育改造,主动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课程,积极投身于劳动工作中,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等等。
而对于那些有“
立功表现”的罪犯,例如成功阻止他人进行重大
犯罪活动,向监狱内外揭发重大犯罪活动且经过调查证实,或者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等突出贡献的,也有机会获得减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因
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人
民法院有权根据
犯罪情节等因素,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
徒刑之后,对其实行
终身监禁,不得再给予减刑、
假释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