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制度,当首次
起诉离婚案件因无新的情况或说服力强的理由而法庭判决不予支持时,原诉人需要等待六个月方可再次获得对方不利之裁定的审理权。
然而,如果出现了新的实际情况或者显示出相异的理据,例如被告涉及严重的
家庭暴力干预、
重婚等
非法行为,或者双方
分居满一年以上等实际,则不会受到六个月的时间限制,原诉人可以随时提出再次
起诉。
在此,特别提醒,在进行再次起诉时,必须准备更加充足的
证据,以证明他们夫妻关系确已破裂。
离婚案中涉及到诸多法律细节及证据需求的问题,建议您们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