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强制执行程序终结之后,倘若有意愿恢复该
执行程序,那么必须符合以下特定的条件与要求。
首先是,您需要积极发掘
被执行人的新近产生的各类财产线索,例如新增的银行存款、房地产资产或者汽车等流动性资产。
其次,如果被执行人存在违反限制奢侈性支出令的行为或者拒绝履行双方达成的有效和解协议等事项的话,同样可以提出
恢复执行的请求。
在正式提出恢复执行的申请之前,您需要充分准备相关的
证据资料,并向原先负责执行此案的法院
递交一份详细的恢复
执行申请书。
这份申请书应当明确陈述原
执行案件的基本概况、终止执行的具体原因、恢复执行的充足理由以及所提供的明确财产线索等重要内容。
当恢复执行程序步入正轨之时,法院将会重新展开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的全面调查与控制,同时进行相应的处置措施。
然而在此过程中,您需要积极主动地协同法院共同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确保能够适时提供准确无误且具有公信力的情报与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