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公司涉嫌
违法行为之
逃税及
漏税行为,法定
代表人所面临的法律责任既包含了
行政责任又包含了
刑事责任两大部分。在行政责任方面,政府税收部门有权依法追征该企业未完全交纳或未依规定足额申报提交的税款及相应的
逾期滞纳金,同时施以罚款,罚款金额为不履行或不足额履行的税款数额的50%至5倍之间。然而,倘若上述
非法行为达到
刑事犯罪程度,即逃税或漏税金额较大且占用应纳税总额比率超过10%,则法定代表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罚,外加
罚金。如情况更为严重,逃税或漏税金额额度巨大且占用应纳税总额比率高达30%以上,则法定代表人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的
刑事制裁。值得注意的是,只要法定代表人能够配合税务机构积极主动地进行调查,按期补缴欠缴的
税费款项,并支付相应的滞纳金,那么在先前已有受到
行政处罚的前提下,就有可能避免刑事责任的追究。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在过去五年内曾因逃税或漏税行为而遭受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构给予过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那将会产生相反的影响,无法获得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