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
民事诉讼中,关于涉及
律师费用的分配问题,我们遵循如下基本原则:通常情况下,该笔费用将被视为由聘请律师的
当事人全额承担。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则有所不同。
如果在
签订合同时,各方已经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并且约定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所产生的律师费用,那么根据这一约定,违约方应负责支付相应的律师费用。
另外,在诸如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不正当竞争等特定类型的案件中,
胜诉方有权要求
败诉方承担其合理范围内的律师费用。
除此之外,在一些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例如
债权人行使
撤销权的案件,败诉方亦有可能需要承担律师费用。
总的来说,究竟是由哪一方来承担律师费用,需要结合具体的
案件类型、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做出的具体约定以及现行法律的具体规定来综合考量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