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二次
婚姻家庭面临
离婚并牵涉到继
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时,通常情况下,继父母并不具有法定的
抚养责任。
然而,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着持续且频繁的养育和教育行为,例如长时间共
同居住、在经济方面向其提供有力支持以及在学业或品德方面实施严格监管等,那么在此类情况下,继父母有可能须担负起
未成年人抚养费的缴纳角色。
判断是否跨越了抚养教育的界限,则需要我们从各方面进行综合性的评估和考量。
若双方并未建立起这样的关系,那么在离婚过程中,继父母通常不需要承担任何形式的抚养费用。
当然,最终的决定仍需依据双方的协商结果及法院的裁决,同时充分考虑到各方的经济能力、子女的实际需求等多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