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死缓犯的
减刑事宜,有着极为明确的约束条件须遵循。
首先,若死缓犯在
缓期执行期间并未
故意犯罪,那么待期满之后便会依法减为无期
徒刑。
然而若是在这期间内有
重大立功行为得以证实,也可同样合法地将刑期缩短为二十五年
有期徒刑。
另一方面,已经受到限制减刑约束的死缓犯,在缓期执行期满之后,依法应当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二十五年。
若是缓期执行期结束后依法应当被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期限也不得短于二十年。
值得强调的是,针对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参与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死缓的罪犯,人
民法院有权根据具体
犯罪情节等因素,同时决定对其实施限制减刑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