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相关法律条文,对于其
漏税数额达人民币伍万元或以上并占据各项赋税应纳税总比例百分之十以上者,若在税务主管部门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之后仍未能补足应缴纳的税款,未缴纳相应的
违约金或未接受相关的
行政处罚,则将被视为符合
立案标准。
值得关注的是,涉及到的
偷税和漏税行为,其认定并不仅仅局限于金额方面,还包括其他相关情节因素。
举例来说,当负有
代扣代缴责任之人采用上述列举的手段且导致其实际已扣已
收税款未能全部缴纳或被少付,其数额若达到人民币伍万元的水平同样会被视作符合立案标准;再者,若纳税人存在多次漏税行为而未经相应处理,有关数额将会部分累积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