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洗钱罪与
贪污罪应否
数罪并罚这一问题,需要依据各个案情做出具体分析。
例如,倘若
行为人于实施
贪污行为之后,又借助某些特定手法对所获非法收益进行所谓的“清洗”,试图掩盖或隐藏这些收益的真实来源及其非法性质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通常而言,将对其实施贪污罪及洗钱罪的数罪并罚。
然而,若贪污行为与洗钱行为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联性,也就是说,洗钱行为实际上是贪污行为的自然而然的发展,那么一般就不会实行数罪并罚,取而代之的是从其中较重的一项
罪名进行
处罚。
总的来说,对于
犯罪行为的
定罪量刑,必须全面考虑到
犯罪的实际情况、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诸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