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邻居关系不好,她故意私闯民宅。第二天早凌晨4点多敲我家大门一个多小时。两次报警。派出所都说对方不用受到任何处罚。现在已到法院立案,也被派出所立成殴打他人案。现在法院就说让派出所那个案名改给我。叫对方来赔礼道歉。法院也说对方不用受到拘留。难道私闯民宅和侵犯之事都不用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私闯民宅和殴打他人都违反法律。法院让改案名、对方赔礼道歉是一种处理方式。若对结果不满,可收集证据,如报警记录、现场视频等,向相关机构反映情况。也可在法院积极举证,争取让对方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会保障合法权益,违法者应受制裁。
2026-02-13 15:18:18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