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中的
伤情鉴定费用负担问题,适用的一般原则如下:若事故责任明确,则应由负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例如,若一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归咎于某一方
当事人,该方通常需承担
鉴定费用。
再者,若双方均存在过错,则通常按照各自所负责任的比例进行费用分摊。
至于若通过
司法途径寻求解决方案,鉴定费用可由提出鉴定请求方预先垫付,而
诉讼败诉方将最后承担此笔费用;亦或依照法院的裁定结果,按一定比例由双方共同承担。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伤情鉴定不仅仅用于厘清事故责任,还涉及到事例事实的调查,那么这部分费用也可能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总而言之,具体的费用负担方式需要结合事故责任的划分、法律程序的进展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